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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zzz123

给领导送钱需要注意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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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7 天前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直接到打款到对方支付宝
 楼主| 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zz123 于 2024-10-25 21:28 编辑
我是老王 发表于 2024-10-25 20:58
几年前我们这里就没有人收现金了 都是收U 好吧


笑死,你让人家会所嫩模的时候U付款吗?

这玩意真要查,收比特币都能给你查出来,不过几万块钱GJ不查而已,又不是什么大案特案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redneck 发表于 2024-10-25 21:19
这很难吗 放下钱就跑

放下就跑 怎么知道你要贿哪个?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扔小区门口就跑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首先要注意的是学习法律知识

https://www.spp.gov.cn/tt/201605/t20160523_118430.shtml

(四)关于行贿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(第7条至第9条)

  《解释》第7条、第8条、第9条根据行贿罪的三档法定刑,分别规定了入罪门槛、“情节严重”和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适用标准。由于《解释》对**罪、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进行了调整,实践中,如果不对行贿罪的有关数额标准一并进行调整,仍执行2012年“两高”《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下称《行贿解释》)有关标准,那么,司法实践中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则可能出现量刑“轻重倒挂”现象。因此,《解释》修改了《行贿解释》有关规定。主要有两个方面:

  一是提高了有关数额标准。将行贿罪起刑点由原先的1万元调整为3万元,同时按照五倍比例原则,上调了行贿罪“情节严重”“情节特别严重”中的有关数额标准。例如,将原来规定的“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”“100万元以上”调整到“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”“500万元以上”。

  二是对行贿罪的入罪门槛增设了“数额+情节”的追诉标准。即除规定行贿数额3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之外,对于行贿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,但具有《解释》规定下列从重情形之一的,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:(一)向三人以上行贿的;(二)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;(三)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、调整的;(四)向负有食品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实施非法活动的;(五)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,影响司法公正的;(六)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。主要考虑是一些行贿行为虽然数额不大,但行贿范围广、向特定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、造成损失大、影响坏,有必要对这些行为予以刑事制裁。这样规定,既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相一致,也较好解决了“重受贿,轻行贿导致对行贿惩处失之于宽、不利于切断受贿犯罪因果链等问题”。

  (作者单位: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)

点评

老哥,写得很好,下次不要再写了。行贿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公职人员,评审专家没有公职,最多是非国家公职人员行贿罪,和行贿罪有很大区别  发表于 7 天前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jimmy2024 于 2024-10-25 21:47 编辑

送USDT 或者是 比特币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他没有安排你怎么做??
发表于 7 天前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领导给你啥好处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zzz123 发表于 2024-10-25 21:27
笑死,你让人家会所嫩模的时候U付款吗?

这玩意真要查,收比特币都能给你查出来,不过几万块钱GJ不查而 ...

人家领导哪个海外没有子女 直接花U

U就不会国内用啊,你查个鬼去
 楼主| 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zzz123 于 2024-10-25 22:14 编辑
我是老王 发表于 2024-10-25 22:03
人家领导哪个海外没有子女 直接花U

U就不会国内用啊,你查个鬼去


老哥,
首先十八大之后很少有裸官了,你还在上世纪吗
其次你见过哪个评审专家有公职,都是行业内一个圈子的,大家只有在国内才能玩得转,听过学阀吗?哪个会把自己子女送出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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