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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新规,必须实名用户才允许跟贴留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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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8-25 13:30:3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网信办:网站不得向未实名认证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
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5日公布《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,出台《规定》旨在深入贯彻《网络安全法》精神,提高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有序发展。

《规定》共计十三条。第一条至第三条,对目的依据、适用范围、监管主体作出规定。第四条,对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进行安全评估作出规定。第五条,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作出规定。第六条,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用户自律作出规定。第七条,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干预舆论作出规定。第八条和第九条,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加强用户管理作出规定。第十条,对建立公众投诉和举报制度作出规定。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,对违反《规定》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。第十三条,对公布实施作出规定。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,《规定》的出台对于加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、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发展,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,依法开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。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,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不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,依法提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。
发表于 2017-8-25 13:43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个人隐私谁来保护?由此造成精神损害或物质损失由网信办负全责?  
发表于 2017-8-25 13:31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下论坛怕都是得倒闭了。
发表于 2017-8-25 13:32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论坛可以直接取消了
发表于 2017-8-25 13:47:2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觉这下可以依法获取实名信息
发表于 2017-8-25 13:48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更加坚定了肉翻的决心
发表于 2017-8-25 13:57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去国外坛子呀,比如这里?
发表于 2017-8-25 14:0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直接取消评论留言好了,天天屏蔽还不够,昧着良心说话恶不恶心啊
发表于 2017-8-25 14:05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依法申请实名上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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