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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无聊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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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7-10 17:2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10# snail 的帖子

一句话,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。
混这里的基本上都有管理经验,如果都按照自己的思路来办事那永远满足不了每个人的利益诉求。
发表于 2011-7-10 17:2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10# snail 的帖子

建议开设论坛回收站 不建议直接删除 这样有利于管理以及后期处理
发表于 2011-7-10 19:58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1-7-10 20:07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13# 糕手 的帖子

VPS版块的版主在任都还不满一年。
发表于 2011-7-10 20:1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糕手 于 2011-7-10 19:58 发表
多久了?还磨合? 一天两天吗? 都一年两年了,你去看看所谓的一个叫Cat今天的行为!
是一般版主的行为吗? 难道这样的问题 不能直接转到投诉吗? 请问这个是跟论坛无关吗? 我这个是在发AD吗? 牵动了谁的利益了? ...

有些事情你再怎么查也查不出来,因为你没权限,证据都让有权限的人清除了!
发表于 2011-7-10 20:21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7-10 21:07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难怪呢,无奈的人多了,唯有攻击!
发表于 2011-7-10 21:0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无聊人 于 2011-7-10 21:07 发表
难怪呢,无奈的人多了,唯有攻击!

别乱讲。如下:

原帖由 stick 于 2011-7-10 20:34 发表

1,现在的特殊时期,你的投诉贴放在vps很可能会变成互相对骂的口水帖,站在版主的角度,再加上你的id级别,认为你明知故犯,直接删除很过分?这件事误犯就误犯了,法律还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呢,同样是要承担后果的
2,dd和cc这种事情很难抓证据,坛友没有数据也只能推理,昨天不是你攻击的也好,但你是昨天的最大话题,不是你在攻击,可能性最大的仍然是站在你那边的人;即便是支持你的dicuz其人,也认为论坛昨天是被得罪了的人攻击 ...


公鸡这种事情很难认定,不要随意联想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7-10 21:12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18# 西门小三 的帖子

哦....我错了! 不应该想到攻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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